1.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、处置事宜,称为“宣抚”
1.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、处置事宜,称为“宣抚”
引 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徽宗詔童贯復行宣抚云中等路。”
引 《续资治通鉴·元泰定帝泰定二年》:“九月,戊申朔,分天下为十八道,遣使宣抚。”
引 吴玉章 《辛亥革命》:“而清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,刚调用岑春煊入川宣抚,又下令端方派兵镇压。”
1.朝廷派遣大臣传达命令,安抚军民
2.职官名。宋代逢军旅大事时,派遣前往镇抚的军政长官。明清时改为常设武职,多由 边地土人世袭
1.宣抚
释 宣抚,读音xuān fǔ,汉语词语,是指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﹑处置事宜,称为"宣抚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