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汉·刘宠由会稽太守内迁将作大匠,山阴县五六老人相率共送,人赠百钱
1.汉 刘宠 由 会稽 太守内迁将作大匠, 山阴县 五六老人相率共送,人赠百钱。 宠 谢之,为人选受一大钱,故 会稽 号为一钱太守。见《后汉书·刘宠传》。后遂用作廉吏之称
1.汉刘宠为会稽太守,禁察非法,郡内大化。后征为将作大匠,山阴县有五六个老人,各持百钱送给刘宠,以谢其清明之治,刘宠选一大钱而受,故称为“一钱太守”。见《后汉书·卷七六·循吏传·刘宠传》。后用以称清廉的官吏
1.一钱太守 (历史典故)
释 比喻值得称赞的廉洁的官吏,或讥讽那些贪官污吏贪取“大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