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铸有刑法条文的鼎
1.铸有刑法条文的鼎
引 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“三月,郑人铸刑书” 晋 杜预 注:“铸刑书於鼎以为国之常法。”
引 唐 沉亚之 《省试策三道》:“郑产以刑鼎兴讥,是称叔代,昭然薄厚,岂俟敷陈。”
引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一编第四章第四节:“与此联系,就出现法律上的改革,如‘刑书’、‘刑鼎’、‘竹刑’等等。”
1.铸有刑典的鼎
引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冬晋赵鞅荀寅帅师汝滨,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,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。”
1.刑鼎
释 刑鼎是铸刻法律条文的鼎。“刑”指法律条文。“鼎”指古代三足两耳的炊器或礼器,多用青铜制成。春秋晋国大夫赵鞅和荀寅继郑国子“铸刑书”之后,于公元前513年(周敬王七年),把前执政范宣子制定的成文法全文铸在鼎上公布。史称“刑鼎”。原文已亡佚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.“遂赋晋国一鼓铁,以铸刑鼎,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