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犹守护。占据把持而不让别人使用、调拨
1.犹守护
引 《后汉书·楚王英传》:“英至丹阳,自杀……遣中黄门占护其妻子。”
引 李贤 等注:“占护犹守护也。”
2.占据把持而不让别人使用、调拨
引 《北史·齐纪上》:“豪贵之家,不得占护山泽。”
引 宋 司马光 《乞罢将官札子》:“虽於条有许差将下兵士者,而州县不得直差,须牒将官,将官往往占护,不肯差拨。”
1.占护
释
释 .犹守护。《后汉书·楚王英传》:“ 英 至 丹阳 ,自杀……遣中黄门占护其妻子。” 李贤 等注:“占护犹守护也。”
释 .占据把持而不让别人使用、调拨。《北史·齐纪上》:“豪贵之家,不得占护山泽。” 宋 司马光 《乞罢将官札子》:“虽於条有许差将下兵士者,而州县不得直差,须牒将官,将官往往占护,不肯差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