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侨置的郡邑
1.侨置的郡邑。参见“侨置”
引 《南史·王玄谟传》:“雍土多诸侨寓,玄謨上言,所统侨郡无有境土,新旧错乱,租课不时,宜加并合。”
引 《北史·寇讚传》:“进讚爵河南公,加安南将军,领南蛮校尉,仍刺史,分洛、豫二州之侨郡以益之。”
引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:“幽冀等州的侨人没有设立侨州,只有侨郡、侨县。”
1.侨郡
释 侨郡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,在原有领土沦陷后在他地建立的侨制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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