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星相术语。谓三刑相害,五行相克
1.星相术语。谓三刑相害,五行相克。参见“刑害”
引 前蜀 杜光庭 《李仇中丞本命醮词》:“阴阳有刑尅之期,禄算有兇衰之会。”
引 明 陆采 《明珠记·送愁》:“好花枝合付与折桂郎,也没甚刑尅相伤,也没甚旁人伎俩。”
引 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丛钞·称谓之异》:“亦有称父为晚晚者,言认为叔之子,易长养,无刑尅也。”
1.术数用语。指命运中不吉、不宜而相害、相克之处
引 明·陆采《明珠记·第一〇出》:“好花枝合付与折桂郎,也没甚刑克相伤,也没甚旁人伎俩。”
1.刑克
释 命理学上的所谓刑克,并不一定就是克死,根据程度不同有:夫妻感情不好,多争吵不休;夫妻感情破裂,造成分居、离婚;婚后配偶多病或伤灾、残疾;配偶早死,不能偕老。但一般人所讲刑克多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伤病灾和生离死别。此外相学中的刑克是有种类的,不能一概而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