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正妻所生之子,多指嫡长子
1.正妻所生之子,多指嫡长子
引 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以盾为才,固请於公,以为嫡子,而使其三子下之。”
引 《孔子家语·曲礼公西赤问》:“公仪仲子嫡子死而立其弟。”
引 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王公降袭次弟》:“亲王嫡子封郡王,郡王以下嫡子皆递降一等封。”
1.正室所生的长子
引 《三国演义·第三回》:“天子乃先帝嫡子,初无过失,何得妄议废立?汝欲为篡逆耶?”
2.正室所生的儿子
1.嫡子
释 嫡子,指正室所生之子。依次为:嫡长子、嫡次子、嫡三子、……。
释 存在平妻时,平妻之子亦为“嫡子”,但地位略低于正妻之子。如果正妻无子,那么平妻所生的嫡子就完全等同于“嫡妻所生之子”。这时,正妻所生的嫡子称为“正嫡”,平妻所生的嫡子为“平嫡”。
释 “嫡子”与“庶子”相对;“嫡子女”与“庶子女”相对。在正室无出的情况下,最长的庶子一般也会被视作嫡子。
英语翻译 son of first wif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