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又称“福利邮票”、“慈善邮票”。为福利、健康、赈灾、慈善等事业筹款而在邮资外另加附捐金额的邮票
1.一种在支付邮资同时,附带为其他事业捐款的邮票
引 《集邮家》1985年第10期:“附捐邮票既不类同于普通邮票,又区别于特种邮票,也不能归属于纪念邮票。”
1.大陆地区指为筹集公共建设资金所发行的邮票。面值虽包括邮资和捐资,但使用时只承认邮资部分
1.附捐邮票
释 也叫慈善邮票,这和邮票既用于邮政,也用来为某些慈善事业筹款,世界上最早的慈善邮票是1897年新南威尔士(现澳大利亚的一个洲)发行的,以比邮票面值高12倍的价格出售,所得收入除去邮票面值的金额外,全部用于慈善事业·依照万国邮政公约的规定,邮票的面值写在前面,附加金在后,而且它的字体应较前者为小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