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监督管理
2.整理
1.监督管理
引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杂课·芦课》:“芦课旧例,工部专差部员,设江寧芦政衙门,董理徵收。”
2.整理
引 清 魏源 《<说文儗雅>叙》:“意主告蒙,且便自检閲,而不敢当董理之任。”
引 陈垣 《<史讳举例>序》:“钱氏《廿二史考异》中,以避讳解释疑难者尤多,徒因散在诸书,未能有系统之董理。”
1.董理 (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)
释 董理,女,汉族,1968年11月出生,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1990年8月参加工作,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释 现任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、党组书记,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,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