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将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他人名下,借以逃避赋役的一种方法
1.将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他人名下,借以逃避赋役的一种方法
引 明 海瑞 《兴革条例·工属》:“其寿官义民并称王府官名色,及本县寄庄乡宦,本县诡寄女户奩田等项,悉行禁革,俱不准冒免。”
引 清 顾炎武 《生员论中》:“民地愈少,则诡寄愈多;诡寄愈多,则民地愈少,而生员愈重。”
1.设计进行假托付
引 《六部成语注解·户部》:“诡寄:官员贪婪,侵蚀公款,恐为查出,乃将其所侵蚀者,用诡计寄寓公用款项之中,以图朦胧蔽混也。”
1.诡寄
释 诡寄亦称“花诡”、“铁(贴) 脚诡寄”。明代粮户将田地诡称属于他人,借以逃避赋役的一种办法。明代仕宦和坤衿人家可免杂役,后来这种特权扩大,所有徭役均可优免。无优免特权的多田粮户就将田地寄在乡宦、举监、生员、吏丞、坊长、里长甚或灶户等名下名“诡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