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祭祀
2.宋代设宫观使、判官、都监、提举、提点、主管等职,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。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。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,故亦称奉祠。见《宋史·职官志十》
1.祭祀
引 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杜主,故周之右将军,其在秦中,最小鬼之神者。各以岁时奉祠。”
引 《后汉书·桓晔传》:“赐遣吏奉祠,因县发取祠具,曄拒不受。”
2.宋 代设宫观使、判官、都监、提举、提点、主管等职,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。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。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,故亦称奉祠。见《宋史·职官志十》
引 《宋史·道学传三·朱熹》:“詔以熹累乞奉祠,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观。”
引 宋 陆游 《上书乞祠》诗:“上书又乞奉祠归,梦到湖边自叩扉。”
1.宋代五品以上官员,年老不能任事或退休,多被任为宫观使等官,实无职事,只领俸禄,称为“奉祠”
引 《宋史·卷四二九·道学传三·朱熹传》:“淮不得已,夺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,辞不拜,遂归,且乞奉祠。”
引 宋·陆游〈奉祠〉诗:“乞得奉祠还自愧,犹将名姓到中朝。”
1.奉祠
释 奉祠,指祭祀等。见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杜主,故周之右将军,其在秦中,最小鬼之神者。各以岁时奉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