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有监察之责的官吏。汉以后的司隶校尉和督察州县的刺史、转动使、按察使、布政使等通称为监司
2.监察
1.负有监察之责的官吏。 汉 以后的司隶校尉和督察州县的刺史、转动使、按察使、布政使等通称为监司
引 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
引 明 杨珽 《龙膏记·赐玦》:“他始拿守令,继拿监司,我都不能禁他,如今该轮到我宰相了。”
引 清 李调元 《九月初六日过燕郊》诗:“我本治河监司官,闻言顿觉心难安。”
引 章炳麟 《訄书·禁烟草》:“烟叶之苦泽,下毒其壤,数年不能成菜茹,虽欲反而树稼,其道无繇。殖者滋庶,食者滋众,民利而翫之,监司恬而狎之。”
2.监察
引 《后汉书·贾宗传》:“宗擢用其任职者,与边吏参选,转相监司,以擿发其姦。”
1.监察
引 《后汉书·卷一七·贾复传》:“宗擢用其任职者,与边吏参选,转相监司,以擿发其奸。”
2.职官名。监察地方属吏的司、道诸官
引 《后汉书·卷六一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
引 明·杨珽《龙膏记·第一六出》:“他始拿手令,继拿监司,我都不能禁他。”
1.监司
释 有监察州县之权的地方长官简称。宋转运使、转运副使、转运判官与提点刑狱、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,统称监司。元廉访使与明布政使、按察使亦因有监察官吏之权称监司。清则布政使、按察使及各道道员皆有督察所属府、州、县之权,通称监司。明 黄道周《节寰袁公(袁可立)传》:“及在登莱,方元宵宴客,有传辽将李性忠与张尔心谋叛者,诸监司怖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