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旧时丧服名,五服之第四等。其服以熟麻布制成,视大功为细,较缌麻为粗。服期五月。凡本宗为曾祖父母、伯叔祖父母、堂伯叔祖父母,未嫁祖姑、堂姑,已嫁堂姊妹,兄弟之妻,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;外亲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之。小功绩
1.旧时丧服名,五服之第四等。其服以熟麻布制成,视大功为细,较缌麻为粗。服期五月。凡本宗为曾祖父母、伯叔祖父母、堂伯叔祖父母,未嫁祖姑、堂姑,已嫁堂姊妹,兄弟之妻,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;外亲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之。参见“细红”、“小红”、“五服”
引 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小功者,兄弟之服也。”
引 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小功布衰裳,澡麻带絰,五月者。”
引 贾公彦 疏:“但言小功者,对大功是用功粗大,则小功是用功细小精密者也。”
引 《唐律疏议·名例》:“小功之亲有三:祖之兄弟、父之从父兄弟、身之再从兄弟是也。此数之外,据《礼》,内外诸亲,有服同者,并準此。”
引 《清会典·礼部》:“小功五月。”
2.小功绩
引 《战国策·魏策一》:“説文王之义以示天下,岂小功也哉!”
引 宋 蔡襄 《原赏》:“临兵戎者,前死有荣,退生有辱,虽小功必赏,以其履死地也。”
1.用熟布做成的丧服。为服曾祖父母、伯叔祖父母、兄弟之妻等丧时所穿,时间为五个月
引 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小功,布衰裳,澡麻带绖,五月者。”
引 《幼学琼林·卷三·疾病死丧类》:“论丧之有轻重,九月为大功,五月为小功,言服之有等伦。”
2.一种学校、机关团体对有功人员的奖励
例 “他此次表现不错,记乙次小功!”
1.小功
释 小功是中国旧制丧服名。为五服之一。重于缌麻轻于大功。其服用较细的熟麻布做成,服期为5个月。凡本宗为曾祖父母、伯叔袓父母、堂伯叔父母,未嫁祖姑、堂姑,已嫁堂姊妹、兄弟妻、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。又外亲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之(《仪礼·丧服》及《清会典·礼部》)。《唐律疏议·户婚》载,凡曾为小功以上亲而嫁娶者,以奸论,并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