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通晓经术
2.汉代以明经射策取士。隋炀帝置明经、进士二科,以经义取者为明经,以诗赋取者为进士。宋改以经义论策试进士,明经始废
3.明清对贡生的尊称
1.通晓经术
引 《汉书·刘向传》:“更生年少於望之、堪,然二人重之,荐更生宗室忠直,明经有行,擢为散骑宗正给事中。”
引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河水五》:“漯水又东逕汉徵君伏生墓南,碑碣尚存,以明经为秦博士。秦坑儒士,伏生隐焉。”
引 宋 俞文豹 《吹剑录外集》:“夏侯胜以明经取青紫语门人,臣尝鄙之,何敢復以此耸诱其徒。”
2.汉 代以明经射策取士。 隋炀帝 置明经、进士二科,以经义取者为明经,以诗赋取者为进士。 宋 改以经义论策试进士,明经始废。参阅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一》、《文献通考·选举四》、 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明经》
引 梁启超 《变法通议·论科举》:“今请杂取前代之制,立明经一科,以畅达教恉,阐发大义,能以今日新政,证合古经者为及格。”
3.明 清 对贡生的尊称
引 《醒世恒言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》:“这陆氏因丈夫生前不肯学好,好色身亡,把孩子严加教诲。后来明经出仕,官为别驾之职。”
引 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八回:“此位是石门隋岑庵先生,是老明经。”
1.明于经术
引 《汉书·卷七一·平当传》:“以明经为博士,公卿荐当论议通明,给事中。”
2.唐时以经义所取之士
引 《新唐书·卷四四·选举志上》:“而明经之别,有五经,有三经,有二经,有学究一经,有三礼,有三传,有史科。此岁举之常选也。”
3.明清时对贡生的尊称
引 《醒世恒言·卷一五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》:“这陆氏因丈夫生前不肯学好,好色身亡,把孩子严加教诲。后来明经出仕,官为别驾之职。”
1.明经
释 明经,汉朝出现之选举官员的科目,始于汉武帝时期,至宋神宗时期废除。被推举者须明习经学,故以“明经”为名。龚遂、翟方进等皆以明经入仕。明经由郡国或公卿推举,被举出后须通过射策以确定等第而得官,如:西汉时期的召信臣、王嘉等,皆是因射策中甲科而为郎。汉代设置这一科,为儒生进入仕途提供了渠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