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审问治罪
1.审问治罪
引 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十六:“重从远还,闻玉已死,故齎牲币,诣冢弔唁,感其篤终,輒与相见……愿勿推治。”
引 《北齐书·司马世云传》:“恃叔之势,所在聚敛,仍肆姦秽,将见推治,内怀惊惧。”
引 宋 曾敏行 《独醒杂志》卷三:“﹝李彪﹞覩时政之弊,欲上书论其事。蔡氏之党知之,乃密以告,元长大怒,付狱推治。”
引 元 元怀 《拊掌录》:“盖文潜时有僕曹某者,在家作过,亦失去酒器之类,既送天府推治,其人未招承。”
1.推治
释 推治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tuī zhì,是指审问治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