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佛法有权、实二教。权教为凡夫、小乘说法,取权宜义,如《阿含经》是
引 南朝 梁简文帝 《<大法颂>序》:“将欲改权教,示实道。”
1.权教
释 适宜于一时的教法叫做权,众生(梵语bahu-jana)根机未成熟,由浅入深,逐渐使人觉悟的教法,种种权宜方便,称之为权教。
释 (术语)华严天台等一乘家所判,以法相三论之三乘教为权教,以自宗之一乘教为实教。又就天台所立之四教而判之,则以藏通别之三教为权教,以圆教为实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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