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一同商议
2.特指中人,为双方介绍、作证之人
1.一同商议
引 《宋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开宝六年,始詔居正、餘庆於都堂与宰相同议政事。”
引 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集上人家,凡有公事,就在这庵里来同议。”
2.特指中人,为双方介绍、作证之人
引 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:“立婚约金声。同议友人张安国李文才。”
1.同议
释 tóng yì ㄊㄨㄙˊ ㄧˋ
释 同议
释 .一同商议。《宋史·职官志一》:“开宝六年,始诏居正、馀庆於都堂与宰相同议政事。”明 冯梦龙 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七十四回:“阖闾恻然,使为大夫,与伍员同议国事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集上人家,凡有公事,就在这庵里来同议。”
释 .特指中人,为双方介绍、作证之人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:“立婚约金声。同议友人张安国李文才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