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1138年,金国派使者要挟南宋皇帝递降书顺表,宋高宗、秦桧贪生怕死,准备降金。大臣胡铨写《戊午上高宗封事》表示反对:“誓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,希望斩下他的人头悬挂城门示众,然后诛杀金国使者。否则自己将蹈东海而死。”
成语拼音 bù gòng dài tiān
成语解释
共:共同;戴:顶着。
不跟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生活。
形容仇恨极深;誓不两立。
成语出处 西汉 戴圣《礼记 曲礼上》:“父之仇,弗与共戴天。”
感情色彩 不共戴天是中性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