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594年,赤狄酆舒执政,杀了国君潞子的夫人(晋景公的姐姐),晋国出兵灭了赤狄,杀了酆舒。晋国派赵同向周天子进献狄国的俘虏,赵同的态度很傲慢,刘康公看后很不高兴,骂道:“不及十年,原叔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。”
成语拼音 tiān duó zhī pò
成语解释
魄:魂魄。
天夺去了他的魂魄。
比喻人离死不远。
成语出处 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原叔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。”《晋书·温峤传》:“天夺其魄,死期将至。”
感情色彩 天夺之魄是中性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