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兼容“鹿”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鹿”字。
卷别卷十上 位置第326頁,第6字
反切盧谷切
獸也。象頭角四足之形。鳥鹿足相似,从匕。凡鹿之屬皆从鹿。
段玉裁注本作:「鳥、鹿足相比,从比。」按:甲骨文、金文「鹿」為象形字。
鹿獸也。
鹿字今補。三字句。《韵會》作山獸。
象頭角四足之形。
盧谷切。三部。
鳥鹿足相比。从比。
依《韵會》訂。說从比之意也。上言比象其足矣。此當有一曰二字。鳥鹿皆二足相距密。不同他獸相距寬。故鳥从匕,鹿从比。比,密也。古匕與比通用。故槩之曰从比。
凡鹿之屬皆从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