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煏”。
卷别正文・巳集中
部首火部
康熙筆画18画 部外 14画
《唐韻》:符逼切;《集韻》:弼力切,音愎。《說文》:以火乾肉。从火,稫聲。〔註〕徐鉉曰:《說文》無稫字,當从䵗省,疑傳寫之誤。《集韻》或作
、煏,亦作
。
卷别卷十上 位置第335頁,第30字
反切符逼切
以火乾肉。从火稫聲。
臣鉉等案:《說文》無稫字,當从䵗省,疑傳寫之誤。
籒文不省。
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字亦作煏。」
㠯火乾肉也。
《周禮・籩人》注曰:鮑者於楅室中糗榦之。出於江淮也。此當作室中
乾之。《漢書・貨殖傳》注引作於煏室乾之。可證。煏卽
字。小顏不解糗字。故刪之耳。糗者,熬米麥也。引申爲凡熬之偁。語亦可通。
室,漢時有此制。賈公彥云:楅土爲室。非也。陸德明云:皮逼反。與《周禮》、《毛詩》楅音福音逼不同。與師古煏音蒲北反合。然則陸本當亦作煏。今《釋文》乃轉寫作楅。非是。
《方言》作
。凡以火而乾五穀之類,自山而東齊楚以往謂之熬。關西隴冀以往謂之㷅。秦晉之閒或謂之㷅。省作煏。又或作焙。而異其音。《玉篇》作煏。無
。
从火。稫聲。
臣鉉等曰:稫聲當是䵗省聲之誤。符逼切。一部。按符逼當爲蒲逼。
籒文不省。
按小徐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