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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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四下 位置第135頁,第3字
反切子德切
等畫物也。从刀从貝。貝,古之物貨也。
古文則。
亦古文則。
籒文則从鼎。
郭沫若《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攷釋》以為「則」字「从刀,从鼎,當是宰割之宰之本字。」
等畫物也。
等畫物者,定其差等而各爲介畫也。今俗云科則是也。介畫之,故從刀。引伸之爲法則。假借之爲語䛐。
从刀貝。貝,古之物貨也。
說從貝之意。物貨有貴賤之差。故從刀介畫之。子德切。一部。
古文則。
重貝者,定其等差之意。
籒文則。从鼎。
《鼎部》曰:籒文以鼎爲貝故員作。㜏作。霣作䨶。則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