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话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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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1頁,第12字
反切胡快切
合會善言也。从言聲。《傳》曰:「告之話言。」
籒文䛡从會。
姚文田、嚴可均校議:「合會,當作會合。」段玉裁注:「當作《春秋傳》曰『箸之話言』,見文六年《左氏傳》。」楊樹達《積微居小學述林》:「䛡字義為會合善言,故籀文字从會作譮,字受義於會也。字又作䛡,从昏者,昏會音近,古音同在月部,借昏為會也。」「凡昏聲字隸變皆為舌,如括、刮之類。」「故『䛡』今作『話』。」
會合善言也。
䛡會曡韵。《大雅》。愼爾岀話。毛曰:話,善言也。
从言。聲。
胡快切十五部。
傳曰:告之話言。
此當作《春秋傳》曰箸之話言。見文六年《左氏傳》。淺人但知抑詩。故改之。刪《春秋》字。妄擬詩可稱傳也。抑詩作告之詁言。於詁下稱之。又妄改爲詩曰詁訓。
籒文䛡。从言會。
會同在十五部。故檜亦作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