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酉集上
部首言部
康熙筆画18画 部外 11画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烏侯切,音歐。《廣雅》:歌也。《玉篇》:吟也。《正字通》:謳爲歌之別調,歌爲謳之總名。《史記・張儀傳》:秦將以美人聘楚,以宮中善歌謳者爲媵。《列子・湯問篇》:薛譚學謳於秦靑。《說文》:齊歌也。《前漢・高帝紀》:漢王既至南鄭,諸將及士卒皆歌謳,思東歸。〔師古註〕謂齊聲而歌。或曰:齊地之歌。
又,姓。《左傳・哀十三年》:越大夫謳陽。
又,與嘔同。《荀子・富國篇》:拊循之,唲嘔之。〔註〕唲嘔,嬰兒語聲。嘔與謳同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匈于切,音吁──煦也。又,於謳,欲化貌。《莊子・大宗師》:需役聞之於謳。〔註〕歌以樂之也。於音烏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邕俱切,音紆。《說文》義同。陸機〈吳趨行〉“楚妃且勿歎,齊娥且莫謳;四坐
淸聽,聽我歌吳趨”,謳叶趨。
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1頁,第34字
反切烏侯切
齊歌也。从言區聲。
齊歌也。
師古注《高帝紀》曰:謳,齊歌也。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按假令許意齊聲而歌。則當曰眾歌。不曰齊歌也。李善注《吳都賦》引曹植妾薄相行曰:齊謳楚舞紛紛。《太平御覽》引《古樂志》曰:齊歌曰謳。吳歌曰歈。楚歌曰豔。淫歌曰哇。若《楚辭》吳歈蔡謳,《孟子》河西善謳,則不限於齊也。
从言。區聲。
烏矦切。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