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兼容“婢”。
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婢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丑集下
部首女部
康熙筆画11画 部外 8画
《廣韻》:便俾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部弭切,音庳。《說文》:女之者。《禮・曲禮》:自世婦以下皆稱曰婢子。
又,夫人負罪而有所請,亦曰婢子。《左傳・僖十五年》:姬曰:晉侯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。又,〈二十二年〉:羸氏對太子圉曰: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。
又,有罪而沒入于官曰官婢。《前漢・法志》:太倉令淳于公罪當,小女緹縈上書,願沒入爲官婢以贖父。
又,小魚曰魚婢。見《爾雅・釋魚》。
又,金鳳花,別名菊婢。見《草木譜》。
又,婢曰上淸。司馬光《考異》引柳珵《上淸傳》:竇參知敗,屬上淸,定爲宮婢。一曰上淸或婢本名。《正字通》:當時通稱婢爲上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