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”。
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豚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酉集中
部首豕部
康熙筆画11画 部外 4画
《唐韻》:徒䰟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徒渾切;《正韻》:徒孫切,音屯。《說文》:小豕也。《小爾雅》:豬子曰豚。《易・中孚》:豚魚吉。〔孔疏〕:豚,獸之微賤者。《禮・曲禮》:凡祭宗廟之禮,豚曰腯肥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庖人》:春行羔豚,膳膏香。
又,地名。《左傳・定六年》:公侵鄭,往不假道于衞。及還,陽虎使季孟舍于豚澤,衞侯使彌子瑕追之。
又,水名。《字彙補》:豚水,在牂柯郡。
又,姓。《印藪》有豚少公,漢人。
又,河豚,魚名。與魨同。《博雅》:鯸,魨也。背靑,腹白,觸物卽怒,其肝殺人。〔註〕正今人名爲河豚者也。
又,《廣韻》或作㹠。《莊子・德充符》:適見㹠子食于其死母者。《晉書・謝混傳》:每得一㹠,以爲珍膳。〔音義〕㹠,卽豚字。
又,《集韻》:通作肫。《晉書・王濟傳》:蒸肫甚美。
又,書作。《石鼓文》:射其
蜀。《釋文》作豚。
又,書作肩。《石鼓文》:又體如肩。《釋文》作豚。
又,《集韻》:杜本切;《正韻》:徒本切,屯上聲。行曳踵也。《禮・玉藻》:圈豚行,不舉足。〔註〕豚性散,圈之則聚,而回旋于其中。圈,豚
上聲。
又,《集韻》或作腯。《禮・曲禮》:豚曰腯肥。〔釋文〕腯亦作豚。
又,《韻會小補》:徒困切,屯去聲──義同。
又,《字彙補》:都昆切,音墩──土豚,土墩也。〈魏志・蔣濟傳〉:豫作土豚,遏絕湖水。
又,叶徒丁切,音庭。李尤〈席銘〉:施席接賔,士無過賢;値時所有,何必羊豚。賢音。
《說文》:从彖省,象;从又持肉,以給祠祀。篆文从肉豕作豚,《玉篇》作
,《類篇》作
,《集韻》作
,亦作
,或作豘、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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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九下 位置第317頁,第2字
反切徒魂切
小豕也。从彖省,象形。从又持肉,以給祠祀。凡豚之屬皆从豚。
篆文从
、豕。
邵瑛羣經正字:「今經典从篆文作豚。」按:甲骨文從豕、從肉,金文增「又」。《說文》正篆與金文同,小篆省作「豚」,與甲文同。
小豕也。
《方言》。豬,其子或謂之豚。或謂之豯。
从古文豕。
各本作从㣇省象形五字。非也。今正。
从又持肉。以給祠祀也。
凡祭宗廟之禮。豕曰剛鬛。豚曰腯肥。又,手也。徒䰟切。十三部。
凡之屬皆从
。
各本作豚。誤。今正。
篆文从肉豕。
上古文。此小篆也。亦以上附二之例。不入豚於《豕部》附以古文者,以有从
之
則不得不立《此部》首也。《爾雅音義》曰:籒文作豚。《玉篇》亦曰:豚者,籒文。皆誤。恐學者惑焉。故箸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