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物”。古代的一种杂色旗子。
卷别正文・卯集下
部首方部
康熙筆画10画 部外 6画
《唐韻》:文弗切;《集韻》:文拂切,音勿。《說文》:勿,州里所建旗,象其柄有三游,雜帛,幅半異,所以趨民,故遽稱勿勿。或从㫃作
。
又,與物同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司常》:雜帛爲物。〔註〕以白素飾其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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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九下 位置第314頁,第7字
反切文弗切
州里所建旗。象其柄,有三游。雜帛,幅半異。所以趣民,故遽,稱勿勿。凡勿之屬皆从勿。
勿或从㫃。
段玉裁注:「經傳多作物,蓋之訛也。」
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从刀,小點象血形。為刎之初文,殺也。」
州里所建旗。
九旗之一也。州里當作大夫士。《周禮》司常。大夫士建物。帥都建旗。州里建旟。許於旟下旣偁州里建旟矣。則此偁大夫士建勿,必也。葢亦一時筆誤耳。《大司馬》。鄉家載物。注云:鄉家,鄉大夫也。《鄉射禮》。旌各以其物。注。襍帛爲物。大夫士之所建也。《士喪禮》。爲銘各以其物。注。襍帛爲物。大夫之所建也。文弗切。十五部。經傳多作物,而假借勿爲毋字。亦有借爲字者。《禮記》。勿勿乎其欲其饗之。勿勿卽
,猶勉勉也。
象其柄。
謂右筆也。
有三游。
謂彡也。三游別於旂九游。旟七游。旗六游。旐四游。
襍帛。
句。
幅半異。
司常曰:通帛爲旜。襍帛爲物。注云:通帛謂大赤。從周正色。無飾。襍帛者,以帛素飾其側。白,殷之正色。凡九旗之帛皆用絳。按許云幅半異。直謂正幅半赤半白。鄭則云以素飾側。《釋名》則云以襍色綴其邊爲翅尾。說各不同。似許爲長。
所㠯趣民。
趣者,疾也。色純則緩。色駁則急。故襍帛所以促民。
故遽偁勿勿。
遽《韵會》作宂遽二字。偁舊作稱。今正。凡宂遽偁勿勿。此引伸假借。子下曰:十一月陽氣動。萬物滋。人以爲偁。亦是此例。
凡勿之屬皆从勿。
勿或从㫃。
經傳多作物。葢之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