𠠆
(1) 同“剑”。
卷别正文・子集下
位置第145頁,第20字
部首刀部
康熙筆画16画 部外 14画
《海篇》同“劒”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劍”字。
卷别卷四下 位置第137頁,第3字
反切居欠切
人所帶兵也。从刃僉聲。
籒文劒从刀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今之匕首也,人各以其形皃大小帶之。」
人所帶兵也。
段注桃氏爲劒。有上制。有中制。有下制。注云:此今之匕首也。人各以其形皃大小帶之。
从刃。僉聲。
段注居欠切。八部。
籒文劒。从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