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殴人致皮肤肿起无创痕者为“疻”。泛指殴伤
英 beat; strike
引 疻,殴伤也。从疒,只声。 —— 《说文》。按,凡殴伤皮肤起青黑而无创瘢者为疻,有创瘢者曰痏。
例 疻斗(谓互殴致伤);疻面(殴伤面部);疻烂(谓互相殴打出血)
卷别正文・午集中
部首疒部
康熙筆画10画 部外 5画
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諸氏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:毆傷也。《前漢・薛宣傳》:遇人不以義而見疻者,與痏人之罪均,惡不直也。〔註〕應劭曰:以杖手擊人,剝其皮膚,腫起靑黑而無創瘢者,律謂疻痏。
又,《廣韻》旨夷切;《集韻》:蒸夷切,音脂。又,《集韻》:商支切,音施。又,章移切,音支。又,《類篇》:敞尒切,音侈──義同。
卷别卷七下 位置第247頁,第19字
反切諸氏切
毆傷也。从只聲。
疻痏,
逗。
毆傷也。
疻痏二字各本無。依全書通例補。《漢書》薛宣傳。廷尉引傳曰:遇人不以義而見疻者,與痏人之罪鈞。惡不直也。應劭曰:以杖手毆擊人。剝其皮膚。起靑黑而無創瘢者。律謂疻痏。按此,應注譌脫。《急就篇》顔注云:毆人皮膚腫起曰疻。毆傷曰痏。葢應注律謂疻下奪去六字。當作其有創瘢者謂痏。《文》嵇康詩。怛若創痏。李善引《說文》。痏,瘢也。正與應語合。皆本《漢律》也。疻輕痏重。遇人不以義而見疻。罪與痏人等。是疻人者輕論。見疻者重論。故曰惡不直也。創瘢謂皮破血流。
从。只聲。
諸氏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