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挑揀,擇
例 ~擇。~購。~輯(➊挑選並輯錄;➋選輯成的書)。~拔。~用。~賢任能。
2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
例 ~舉。普~。
3被選中的(人或物)
例 入~。人~。
4選輯成冊的作品
例 文~。詩~。短篇小說~。
(1) 形聲。从辵( chuò ),巽( xùn )聲。本義:遣送;放遂
(2) 同本義
英 send into exile
引 選,遣也。 —— 《說文》
引 其母曰:“弗去,懼選。”癸卯,針適 晉。 —— 《左傳·昭公元年》
(3) 假借爲“柬”。挑選,選擇
英 pick and choose; select
引 選,一曰擇也。 —— 《說文》
引 聖人,十人曰選。 —— 《白虎通》
引 不可選也。 —— 《詩·邶風·柏舟》
引 命鄉論秀士,升之司徒曰選士。 —— 《禮記·王制》
引 晝選男德以象谷明。 —— 《國語·晉語》
引 器成卒選,則士知勝矣。 —— 《管子·七法》
引 案謹募選閱材伎之士。 —— 《荀子·王制》
引 大道之行也,天下爲公,選賢與能。 —— 《禮記·禮運》
引 選文以定篇。 —— 《文心雕龍·序志》
引 定選士,勝。 —— 《管子》
例 選侍(選入宮中的侍女);選鋒(挑選出來的精壯兵卒);選刷(挑選);選人(選用人才);選士(挑選人才);選權(銓選官吏之權);選簿(銓選官吏的簿籍);選職(主管銓選官吏的職務)
(4) 派遣;使令
英 dispatch
引 選兵八萬人。 —— 《史記·魏公子列傳》
引 已選三萬人。 —— 宋· 司馬光《資治通鑑》
引 更選將官。 —— 清· 梁啓超《譚嗣同傳》
引 選巫咸兮叫帝閽,開天庭兮延羣神。 —— 揚雄《甘泉賦》
例 選入外班(派往外地任職的官員)
(5) 畏怯
英 fear
引 恐議者,選軟復守和解。 —— 《漢書·西南夷傳》。注:“怯不前之意。”
(6) 入
英 enter
引 [舜] 既納於百揆,賓於四門,選於林木,入於大麓。 —— 《古列女傳》
(7) 牽引,攀連
英 involve
引 乃徵諸犯令相引數千人,命曰“株送徒。” —— 《史記》。司馬貞索隱:“ 應劭雲:‘送,當作選。選,引也。’”
(8) 選輯成冊
英 compile
例 選家(科舉時代,專門選集科場墨卷八股文章,印行以供考生模擬習作的人)
(9) 具有;擁有
英 have; posses
引 選徒囂囂。 —— 《詩·小雅·車攻》
(1) 選輯成冊的作品
英 selections; anthology
例 文選;民間詩選
(2) 德行
英 moral conduct
引 夫民羣居而無選,爲政以始之。 —— 《逸周書》
(3) 片刻,須臾
英 moment
引 選間食熟。 —— 《呂氏春秋·任數》。注:“須臾也。”
引 選,少選,須臾也。 —— 《古今韻會舉要》
例 選頃(選間。片刻,一會兒)
卷别正文・酉集下
部首辵部
康熙筆画19画 部外 12画
《廣韻》:先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須兗切,音
。《玉篇》:擇也。《詩・邶風》:威儀棣棣,不可選也。《禮・禮運》:選賢與能。《左傳・襄九年》:舉不失選。
又,少選,須臾也。《呂覽》:少選,發而視之,亦曰選閒。
又,《正韻》:白選,貨貝名。《史記・平準書》:白金三品,其一圜之以文龍,名白選。
又,《玉篇》:去絹切;《廣韻》:思絹切;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:須絹切,音潠。《禮・王制》:命鄕論秀士,升之司徒,曰選士。〔註〕選,宣練反。
又,《正韻》:銓官也。《唐書》有〈選舉志〉。
又,環舞也。《詩・齊風》:舞則選兮。
又,《字彙補》:萬也。《山海經》:五億十選九千八百步。楊愼云:選與萬古音通,遂借其字。
又,與巽通。《後漢・淸河王傳》:選懦之恩,知非國典。〔註〕選懦,仁柔慈惠,不決之意也。
又,選懦,選耎,畏怯之意。《前漢・西南夷傳》:議者選耎,復守和議。《後漢・西羌傳》:公卿選懦,容頭過身。
又,《廣韻》:思管切;《集韻》:損管切,音算。《集韻》:數也。《書・盤庚》:世選爾勞。〔傳〕數也。《左傳・昭九年》:弗去懼選。〔註〕懼數其罪而責之也。
又,與算同。《前漢・公孫賀傳贊》:斗筲之人,何足選──音義與算同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數滑切,音刷──金選,銖兩名。《前漢・蕭望之傳》:甫
之屬,小過赦,薄罪贖,有金選之品。〔應劭註〕選,音刷。《正字通》:漢讀率,史記〈周本紀〉其罰百率,率如刷,故劭以刷音之。
《說文》本作,俗作[⿺⻍⿱⿰巳巳大]。
卷别卷二下 位置第53頁,第23字
反切思沇切
遣也。从辵、巽,巽遣之;巽亦聲。一曰選,擇也。
徐灝注箋:「『巽遣之』者,《釋名》『巽,也』,
遣之也。」
遣也。
選遣曡韵。《左傳》。秦后子有寵於桓。如二君於景。其母曰:弗去。懼選。鍼適晉。其車千乘。按此選字正訓遣。后子懼遣故適晉。實非出奔也。
从辵巺。
句。
巺,
逗。
遣之。
巺爲風。故云遣之。
巺亦聲。
思沇切。十四部。
一曰擇也。
此別一義。《邶風》。不可選也。毛曰:物有其容。不可數也。《小雅》。選徒嚻嚻。毛云:維數車徒者爲有聲也。數與擇義通。選與算音同。《周禮》注曰:算車徒謂數擇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