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未集上
部首竹部
康熙筆画15画 部外 9画
《廣韻》:蘇彫切;《正韻》:先彫切,音蕭──與簫同,象箾,樂器,舞者所執。《左傳・襄二十九年》:季子觀樂,見舞象箾南籥者,曰:美哉!猶有憾。〔註〕象箾,舞所執。
《說文》:虞舜樂曰《箾韶》,《尚書》作《簫韶》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色角切,音朔。《荀子・禮論篇》:《武》、《酌》、《桓》、《箾》、《
象》。〔註〕舞曲名。張衡〈西京賦〉:飛
潚箾,流鏑
㩧。〔註〕箾,音朔──潚箾,
形。《玉篇》:以竿擊人也。
又,《字彙補》:《左傳》象箾註,原音朔,與韶、箾異音,惟司馬氏从所交切。
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45頁,第18字
反切所角切、蘇彫切
以竿擊人也。从竹削聲。虞舜樂曰箾韶。又音簫。
㠯竿擊人也。
《西京賦》曰:飛䍐潚箾。薛曰:潚箾,䍐形也。按䍐者,网之以竿爲柄者也。《左傳》。舞象箾南籥。杜曰:象箾,舞所執。南籥,以籥舞也。箾不知何等器。豈以竿舞與。
从竹。削聲。
所角切。二部。
虞舜樂曰箾韶。
按音部引書《簫韶》九成。知《皋陶謨》字作簫。此云箾韶。葢據《左傳》。左云見舞韶箾者。此作箾韶。見書。與左一也。孔疏云:箾卽簫字。《釋文》箾音簫。與上文象箾音朔異。今按同爲樂名。不當《異義》異音。疏引賈逵釋象箾云:箾舞曲名。言天下樂削去無道。於箾韶又不引賈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