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酉集上
部首言部
康熙筆画12画 部外 5画
《廣韻》:之少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之笑切,音照。《說文》:吿也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導也。〔註〕敎導之也。〔又〕勴也。〔註〕謂贊勉。〔疏〕敎導,卽贊勉也。《韻會》:詔者,上下通用之義。《左傳・成二年》:欒伯曰:燮之詔也。書何力之有焉。〔註〕吿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八柄詔王,馭羣臣。〔註〕吿也、助也。《莊子・盜跖篇》:爲人父者,必能詔其子。〔如淳註〕敎也。
又,《廣韻》:上命也。秦漢以下,天子獨稱之。《史記・秦始皇紀》:二十六年,秦幷天下,丞相王綰,御史大夫馮劫,廷尉李斯等,議命爲制,令爲詔。《前漢・周勃傳》:軍中聞將軍之命,不聞天子詔。
又,《廣韻》:也。《正韻》:播吿之書也。《文心雕龍》:漢命有三品,三曰詔書。詔,吿也。《釋名》:詔書。詔,昭也。人暗不見事宜,則有所犯,以此示之,使昭然知所由也。《文中子・問易篇》:程元曰:續書之有志,有詔,何謂也。文中子曰:志以成道,言以宣志,詔其見王者之志乎。
又,待詔,官名。《前漢・公孫弘傳》:待詔金馬門。〔應劭註〕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。《唐書・百官志》:明皇初置翰林待詔。
又,蠻王曰詔。《唐書・南蠻傳》:南詔,本哀牢夷後,烏蠻別種也。渠帥有六,自號六詔,曰蒙巂詔,越析詔,浪穹詔,邆睒詔,施浪詔,蒙舍詔。
又,《正韻》:市召切,音紹。《禮・禮器》:禮有詔。〔註〕吿道賔主者也。詔或爲紹。
又,《集韻》:之遙切,照平聲──言誘也。
又,《韻會》:時饒切;《正韻》:時昭切,音韶。《禮・禮器》:詔侑武方。〔註〕詔侑或爲韶囿,武當爲無,方猶常也。
又,叶朱戍切,音注。班固〈東都賦〉:申舊章下明詔,命有司頒憲度。
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0頁,第27字
反切之紹切
告也。从言从召,召亦聲。
嚴章福校議議:「當作从言,召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