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(形声。小篆字形。从肉,爻( yáo )声。本义:做熟的鱼肉等) 同本义
英 meat and fish dishes
引 肴,啖也。凡熟馈可啖之肉,折俎,豆实皆是。 —— 《说文》
引 肴,肉也。 —— 《广雅》
引 肴羞未通。 —— 《楚辞·招魂》。注:“鱼肉为肴。”
引 蕙肴蒸兮蘭藉。 —— 《楚辞·东皇太一》。注:“用蕙草以蒸肉也。”
引 山肴野薮。 —— 宋· 欧阳修《醉翁亭记》
引 肴止于脯、醢、菜羹(肴,下酒的菜)。 —— 宋· 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例 肴蔌(鱼肉与菜蔬);肴核(肉类和果类食品);肴俎(肉食);肴品(荤菜;佳肴);肴俎(盛菜肴的器皿);肴羞(美味的菜肴);肴酒(酒肴);肴菜(菜肴)
卷别正文・未集下
部首肉部
康熙筆画10画 部外 4画
《唐韻》:胡茅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何交切,音爻。《說文》:啖也。〔徐曰〕謂已修庖之,可食也。《玉篇》:俎實。又,啖肉也。《廣韻》:凡非穀而食曰肴。《正字通》:豆實俎醢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爾肴既馨。《前漢・王丹傳》:載酒肴於田閒,
勤者而勞之。《集韻》或作餚。
卷别卷四下 位置第131頁,第30字
反切胡茅切
啖也。从
爻聲。
徐鍇曰:「謂已修庖之可食也。」
啖也。
折俎謂之肴。見《左傳》、《國語》。豆實謂之肴。見《毛傳》。凡非穀而食曰肴。見《鄭箋》。皆可啖者也。按許當云啖肉也。謂熟饋可啖之肉。今本有奪字。
从肉。爻聲。
胡茅切。二部。按今經傳皆作殽。非古經之舊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