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本字作巨,今字作矩。形声。从矢,巨声。本义:矩尺,画直角或方形的工具
(2) 同本义
英 carpenter' s square
引 求榘鑊之所同。 —— 《离骚》
引 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员。 —— 《孟子·离娄上》
例 矩墨(曲尺及绳墨。比喻准则、规矩);矩周规值(形容如规之相周,矩之相袭);矩度(泛指计量长度和角度的用具);矩绳(曲尺与墨绳。比喻规矩法则)
(3) 法度
英 rule
引 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 —— 《论语·为政》
例 矩法(规矩法则);矩则(规章法则);矩设(按规矩设置);矩诲(以规矩法度教诲);矩鑊(规矩法度)
(4) 力和力臂的乘积
英 moment
(5) 方形
英 square
引 榘,方也。 —— 《广雅》
引 员出于方,方出于矩,矩出于九九八十一。故折矩以为句广三、股修四,径隅五。 —— 《周髀算经》
例 矩形;矩坐(围成方形而坐);矩步(比喻行动谨慎,举步皆合于法度)
(6) 指秋季
英 summer
(7) 另见 ju
(1) ——见“规矩”( guīju )
卷别正文・午集中
部首矢部
康熙筆画10画 部外 5画
《廣韻》:俱雨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果羽切,音踽──正方之則也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常也。〔疏〕度方有常也。《玉篇》:圓曰規,方曰矩。《禮・經解》:規矩誠設,不可欺以方圓。《前漢・律歷志》:矩者,所以矩方器械,令不失其形也。《管子・輕重已篇》:心生規,規生矩,矩生方。
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法也。《論語》:不踰矩。《前漢・敘傳》:濞之受吳,疆土踰矩。〔註〕矩,法制也。
又,《增韻》:儀也、廉隅也。
又,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輸人》:凡斬轂之道,必矩其隂陽。〔註〕矩謂刻識之也。
又,揚子《太經》:天道成規,地道成矩,規動周營,矩靜安物。陸倕〈石闕銘〉:製模下矩。〔註〕地也。
又,《周算經》:智出於句,句出於矩。〔註〕矩謂之表,表不移亦爲句,爲句將正,故曰句出於矩焉。
又,規矩,戎名。汲冢《周書》:規矩以麟者,獸也。
又,通作萭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》:輪人爲輪,可規可萭。
又,通作句。《莊子・田子方》:履句屨者知地形。
《說文》本作巨,从工,象手持之形。重文作榘,从木矢。矢者,其中正也。《六書正譌》:巨从工,中象方形,亦會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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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48頁,第8字
反切其呂切
規巨也。从工,象手持之。
巨或从木、矢。矢者,其中正也。
古文巨。
高鴻縉《中國字例》:「工象榘形,為最初文,自借為職工、百工之工,乃加畫人形以持之……後所加之人形變為夫,變為矢,流而為矩,省而為巨。後巨又借為巨細之巨,矩復加木旁作榘,而工與巨後因形歧而變其音,於是人莫知其朔矣。」
規巨也。
《周髀筭經》曰:圜出於方。方出於矩。矩出於九九八十一。故折矩以爲句廣三。股脩四。徑隅五。旣方其外。半之一矩。環而共盤。得成三四五。㒳矩共長二十有五。是謂積矩。用矩之道。平矩以正繩。偃矩以望高。覆矩以測湥。臥矩以知遠。環矩以爲圓。合矩以爲方。方屬地。圓屬天。天圓地方。方數爲典。以方出圓。按規矩二字猶言法度。古不分別。規圜矩方者,圜出於方。圜方皆出於矩也。《夫部》曰:規,有法度也。不言圜曰規。《考工記》。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。注。矩謂刻識之也。凡識其廣長曰矩。故凡有所刻識皆謂之矩。
从工。象手持之。
謂也。其呂切。五部。按後人分別巨,大也。矩,法也,常也。與《說文》字異。其呂切,《唐韵》也。《廣韵》作矩,榘。入九麌。俱雨切。又云:《說文》又其呂切。此出《說文》音隱。
巨或从木矢。矢者其中正也。
《矢部》曰:有所長短。以矢爲正。按今字作矩省木。
古文巨。
此爲象手持之。小篆變之。取整齊耳。《大學》。絜矩之道。注云:矩或作巨。此古文之遺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