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子集下
部首刀部
康熙筆画7画 部外 5画
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訖業切,音訐──强取也。《增韻》:奪去也、剽掠也。左思〈吳都賦〉:刦剞熊羆之室。
又,《正韻》:禁持也。《荀子・修身篇》:刦之以師友。
又,《韻會》:劫通作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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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十三下 位置第461頁,第10字
反切居怯切
人欲去,以力脅止曰劫。或曰以力止去曰劫。
段玉裁據《韻會》補「从力、去」。
人欲去㠯力脅止曰劫。
脅猶迫也。俗作愶。古無其字。用脅而已。以力止人之去曰劫。不專謂盜。而盜禦人於國門之外亦劫也。太史公曰:劫人作姦。
或曰㠯力去曰劫。
用力而逃也。
从力去。
依《韵會》補此三字。二義皆力去也。此篆从力。而俗作刦,从刀。葢刀與力相淆之處固多矣。居怯切。八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