㰎
(1) 同“槜”。
卷别正文・辰集中
位置第562頁,第1字
部首木部
康熙筆画20画 部外 16画
同“檇”。《春秋傳》〔註〕:敗吳檇李。檇同“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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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六上 位置第193頁,第3字
反切遵爲切
以木有所擣也。从木雋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越敗吳於檇李。」
㠯木有所擣也。
段注宋永嘉戴侗曰:今人猶有此語。
從木。雋聲。
段注遵爲切。按當從《廣韵》將遂切。古音在十三十五部也。《公羊傳》作醉李。
《春秋傳》曰:越敗吳於檇李。
段注定公十四年事。檇李,地名。杜預曰:吳郡嘉興縣南醉李城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