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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二上 位置第46頁,第12字
反切子苟切
趨也。从夭、止。夭止者,屈也。凡走之屬皆从。
徐鍇曰:「走則足屈,故从夭。」
饒炯部首訂:「古文以止為足。『夭』下說『屈也』。凡人舉步則足屈,走者行之疾,其足愈屈,故从夭止會意。」林義光《文源》:「(古文)象人走搖兩手形。从止,止象其足。」
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『夭』字,象人揮動兩手跑步之形。金文或加義符『止』、『辵』、『彳』,或重『夭』形。」
案:夭,或當作犬:上一部首爲哭从犬,古文亦从犬,字形字義亦相合。
趨也。
《釋名》曰:徐行曰步。疾行曰趨。疾趨曰走。此析言之。許渾言不別也。今俗謂走徐,趨疾者,非。
从夭止。夭者,屈也。
依《韵會》訂。夭部曰:夭,屈也。《止部》曰:止爲足。从夭止者,安步則足胻較直。趨則屈多。子苟切。四部。《大雅》假本奏爲奔走。
凡走之屬皆从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