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巳集中
部首火部
康熙筆画11画 部外 7画
《集韻》:側下切,鮓上聲。《博雅》:曝也。
又,一曰束炭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仕下切,柞上聲──亦束炭也。〇〔按〕《五音集韻》二音俱同“㷢”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㷢、分載,㷢別有平去四音,止此上聲二音,然其義實相同,當爲一字而六音各互見也。分爲二字者,非。《正字通》云“同,俗省”,考《說文》古不作,《正字通》亦非。
又,《字彙》於註卽云楚宜切,音差,而㷢註內僅云同“”,不知楚宜切爲㷢字正音,當見于㷢註內。㷢爲本字,爲省文,不得轉以㷢爲同也。
卷别卷十上 位置第335頁,第10字
反切楚宜切
束炭也。从火,省聲。讀若齹。
束炭也。从火。省聲。讀若齹。
齹《齒部》作。恐誤。楚宜切。古音在十七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