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罂”
英 small-mouthed jar
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7頁,第14字
反切烏莖切
備火,長頸缾也。从缶,熒省聲。
段玉裁注:「近人謂罌、罃一字。依許則劃然二物二字也。罌大,罃小,用各不同。」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與罌略同,字亦作甇。」
備火長頸缾也。
《左傳》襄九年。宋災。具綆缶。備水器。杜曰:缶,汲器也。水器,盆㽉之屬也。是謂汲水貯水之分。師古注《五行志》則謂缶卽盎也。水器者,罃瓮之屬。引許氏《說文解字》。罃,備火,今之長頸甁也。按各本無今之二字。備火長頸缾者,備火之汲罋。則長其頸以多盛水。且免傾覆也。其說《左傳》者,杜爲長。
从缶。熒省聲。
烏莖切。十一部。按近人謂罌罃一字。依許則劃然二物二字也。罌大罃小。用各不同。《方言》、《廣雅》說雖不與許同。而罌罃亦畫爲二。今本《廣雅》甔㼡之下奪一也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