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子集中
部首人部
康熙筆画9画 部外 7画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以證切,音孕──送行也。古者,諸侯取夫人,則同姓二國㑞之,謂從嫁之男女也。
《六書正譌》:从人、从火者,飮食所先;从廾者,奉承之義。此㑞之事也,會意。凡、䢠、、
等字从此。俗作媵,非。〇〔按〕《說文》㑞,以證切,爲喻母之字;今《字彙》作形定切,爲匣母之字,蓋本之《正韻》而誤也。
卷别卷八上 位置第263頁,第2字
反切以證切
送也。从人灷聲。呂不韋曰:有侁氏以伊尹
女。古文以爲訓字。
臣鉉等曰:灷,不成字,當从省。案:勝字从
聲,疑古者朕或音
。
段玉裁注:「,今之媵字。《釋言》曰:『媵、將,送也。』送為媵之本義。以姪娣送女,乃其一耑耳。《公羊傳》曰:『媵者何?諸矦取一國,則二國往媵之,以姪娣從。』是也。今義則一耑行,而全者廢矣。今形从女者,由一耑之義獨行故也。」
送也。
今之媵字。《釋言》曰:媵,將,送也。《周易》。媵口說也。虞曰:媵,送也。《燕禮》。《大射》。媵觚于賓。鄭注。媵,送也。《九歌》曰:魚隣隣兮媵予。王注。媵,送也。送爲媵之本義。以姪娣送女乃其一耑耳。《公羊傳》曰:媵者何。諸侯娶一國。則二國往媵之。以姪娣從。是也。今義則一耑行而全者廢矣。
从人。灷聲。
今形从女者,由一耑之義獨行故也。灷,許書無此字。而送朕皆用爲聲。此亦許書奪屚之一也。以證切。六部。朕送二字古音當亦在六部也。
呂不韋曰:有侁氏㠯伊尹女。
呂氏《春秋》孝行覽本味篇曰:湯於是請取婦爲婚。有侁氏喜。以伊尹爲媵送女。爲送二字。乃後人所增。許所據不如是。凡許引呂氏《春秋》。皆直書呂不韋曰:此與爝下是也。惡其人也。
古文㠯爲訓字。
訓與音部旣相距甚遠。字形又不相似。如疋足,屮艸,丂亏之比。今按訓當作揚。由揚譌詠。由詠復譌訓。始則聲誤。終則字誤耳。《檀弓》。杜蕢洗而揚觶。注云:舉爵於君也。禮揚作媵。揚,舉也。媵,送也。揚近得之。據此知《禮經》作媵。記作揚。媵爲古文揚字。《燕禮》。媵觚於賓。注云:讀或爲揚。葢禮家舊讀媵爲揚。許亦用禮家舊讀說也。若今文禮媵作騰。騰正與揚義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