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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同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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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正文・酉集上
位置第1150頁,第16字
部首言部
康熙筆画11画 部外 4画
《唐韻》:余招切;《集韻》:餘招切,音遙。《說文》:徒歌也。《樂書》:有章曲曰歌,無章曲曰䚻。《字彙》:唐人謂徒歌曰肉聲,故从肉。《詩・國風》:我歌且䚻。《石經》作謠。
又,人名。師䚻。見《宋史・宗室表》。
又,《玉篇》:與周切;《廣韻》:以周切;《集韻》:夷周切,音猷──義同。一曰從也。
《類篇》:或書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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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1頁,第4字
反切余招切
徒歌。从言、肉。
徒歌。
段注《釋樂》曰:徒歌曰謡。《魏風・毛傳》曰:曲合樂曰歌。徒歌曰謡。又《大雅》傳曰:歌者比於琴瑟也。徒歌曰謡。徒擊曰咢。今本或妄刪之。
从言。肉聲。
段注各本無聲字。《缶部》䍃从缶,肉聲。然則此亦當曰肉聲無疑。肉聲則在弟三部。故䌛卽由字。音轉入弟二部。故䚻瑤䌛傜皆讀如遙。䚻謠古今字也。謠行而䚻廢矣。凡經傳多經改竄。僅有存者。如《漢・五行志》。女童䚻曰:檿弧萁服。余招切。二部。篇,韵皆曰:䚻與周切。從也。此古音古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