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未集下
部首自部
康熙筆画12画 部外 6画
《玉篇》:古文暨字。《說文》:衆辭與也。引〈虞書・舜典〉臮咎繇。《韻會》:《今文尚書》作暨,及也。《史記・夏本記》:珠臮魚。〔註〕古暨字也。
卷别卷八上 位置第268頁,第8字
反切其冀切
眾詞與也。从㐺聲。《虞書》曰:「臮咎繇。」
古文臮。
段玉裁注依《廣韻》引作「眾與䛐也」。徐承慶段注匡謬:「按《說文》:眾詞與也,當讀眾詞斷,句即得其解。」
眾與䛐也。
與詞各本誤倒。今依《廣韵》正。眾與者,多與也。所與非一人也。詞者,意內言外之謂。或假洎爲之。如鄭詩諩偁《無逸》爰洎小人是也。亦假曁爲之。如《公羊傳》及者何。與也。會及曁,皆與也。曁猶曁曁也。《釋詁》曰:曁,與也。《釋訓》曰:曁,不及也。按不及,及也。卽《公羊》所謂猶曁曁也。
从㐺。自聲。
其冀切。按冀當作洎。十五部。
《虞書》曰:
虞當作唐。說見《禾部》。
臮咎繇。
《堯典》文。今書作曁。
古文臮。
此篆轉寫旣久。今不可得其會意形聲。姑從宋本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