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寅集中
部首巾部
康熙筆画15画 部外 12画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昌志切,音熾。《說文》:旌旗之屬。《廣韻》:旗幟。《字詁》:標也。《廣雅》:旛也。《史記・高祖紀》:旗幟皆赤。《前漢・淮隂侯傳》:拔趙幟,樹漢赤幟。〔註〕《索隱》曰:幟帛長丈五,廣半幅。
又,通作織。《前漢・食貨志》:治樓船十丈餘,加旗織於其上。〔註〕師古曰:織,讀曰幟。
又,記也。《後漢・虞詡傳》:以采綖縫其裾爲幟。〔註〕幟,記也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職吏切,音志。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式吏切,音試──義同。
卷别卷七下 位置第254頁,第16字
反切昌志切
旌旗之屬。从巾戠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