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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同“”。
卷别正文・辰集中
位置第534頁,第21字
部首木部
康熙筆画12画 部外 8画
《說文》作,于貴切,音胃──或作,今文書作彙。《集韻》:草木孛之貌。一曰類也。《易・泰卦》:以其彙征吉。〔註〕彙,古文作。之作彙,傳寫譌也。〇〔按〕,《說文》入部,今誤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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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六下 位置第198頁,第10字
反切于貴切
艸木孛之皃。从畀聲。
艸木孛之皃。
段注當作孛艸木之皃。《周易》。拔茅茹以其彙。征吉。《釋文》云:彙古文作。按卽字之異者。彙則假借字也。孛曡韵。
从。畀聲。
段注于貴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