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形声。从力,亥声。本义:审理,判决
(2) 同本义
英 try; sentence
引 劾,法有辜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
引 上其鞫劾文辞。 —— 《书·吕刑》传
(3) 疏:“汉世问罪谓之鞫,断狱谓之劾。”
例 劾死(判决死罪);劾治(审理治罪);劾按(审理核实罪状);劾捕(审查其罪,加以逮捕);劾验(审理查验)
(4) 检举揭发罪状
英 impeach
引 劾大不敬。 ——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
引 遣其劾帅。 —— 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
引 齐康所劾。 —— 《明史》
引 戴凤翔劾 瑞。
引 弹劾不避权贵。 —— 《金史·雷渊传》
例 弹劾;劾状(弹劾,举发罪状);劾奏(检举或弹劾其罪状)
(1) 检举揭发的文书
英 impeaching document
引 滂睹时方艰,知意不行,因投劾去。 —— 《后汉书》
(2) 另见 kài
卷别正文・子集下
部首力部
康熙筆画8画 部外 6画
《唐韻》:胡槩切;《集韻》:戸代切;《韻會》:戸槩切,音瀣。《說文》:法有罪也。《玉篇》:推劾也。《廣韻》:推窮罪人。《增韻》:按劾也。《六書故》:劾猶覈也,考劾其實也。《韻會》:鞠也。《後漢・範滂傳》:滂奏刺史權豪之黨二十餘人,尚書責滂所劾猥多。滂知意不行,投劾去。〔註〕自投其劾狀而去。
又,《集韻》:勤力也。一曰勉也。
又,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胡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紇則切,恆入聲。又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、《韻會》
下改切,瀣上聲──義
同。
卷别卷十三下 位置第461頁,第12字
反切胡槩切
法有辠也。从力亥聲。
灋有辠也。
法者,謂以法施之。《廣韵》曰:劾,推窮罪人也。
从力。亥聲。
按此字俗作,从刃。恐从刀則混於《刀部》之刻也。胡槩切。一部。亦入海韵,代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