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丑集中
部首土部
康熙筆画7画 部外 4画
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諸氏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:箸也。
《正字通》:坁,本作坻,有平去二聲,兼隴坻、小渚、箸止三義。詳後坻字註。
卷别卷十三下 位置第454頁,第7字
反切諸氏切
箸也。从土氏聲。
箸也。
《韵會》作箸止也。箸直略切,者字之叚借也。行之旣久。乃不可變矣。凡言者者,別事䛐也。有所箸之䛐也。故凡言箸,皆者引申之義。《左傳》昭廿九年。物乃坁伏。鬱湮不育。杜注。坁,止也。此坁字見於經者。而《開成石經》譌作坻。其義迥異。楚金所見《左傳》故未誤。尋其所由。葢唐初已有誤坻者。故《釋文》曰:坁音旨。又音丁禮反。後一音則已譌爲坻。凡字切丁禮者,皆氐聲也。今版本《釋文》及《左傳》及《廣韵》四紙皆作坻。坻行而坁廢矣。
从土。氏聲。
諸氏切。十六部。與十五部之坻《異義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