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槎”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槎”字。
卷别卷六上 位置第193頁,第14字
反切側下切
衺斫也。从木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山不槎。」
衺斫也。
下曰:槎識也。《魯語》。里革曰:山不槎櫱。李善注《西京賦》引賈逵解詁曰:槎,邪斫也。韋曰:槎,斫也。按賈云衺斫者,於字從差得之。《周禮》有柞氏。《周頌》曰:《載芟》載柞。毛云:除木曰柞。柞皆卽槎字。異部假借。魚歌合韵之理也。
從木。聲。
側下切。十七部。按徐爰注《射雉賦》千荷切。此爲舊音。《漢書・貨殖傳》作山不櫱。此爲古字。今《漢書》譌爲茬字。
《春秋傳》曰:山不。
宋本皆如此。惟趙鈔本作山木不槎。今按當於槎下補櫱。不當於山下添木也。許書亦有謂《國語》爲《春秋傳》者。此其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