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引申为量词。➊用于计算长条形的东西,相当于“枚”。《禮記•少儀》:“大牢則以牛左肩臂臑折九箇,少牢則以羊左肩七箇,犆豕則以豕左肩五箇。”➋泛用以计物数,相当于“個”。唐杜甫《絶句四首》之三:“兩箇黄鵰鳴翠柳,一行白鷺上青天。”
2指示代词。➊表示指示,相当于“这”、“那”。《廣韻•箇韻》:“箇,凡也。”➋表示泛指,相当于“什么”。宋朱淑貞《夏枕自詠》:“起來無箇事,纖手弄清泉。”
3助词。➊用在谓词后面,相当于“地”。唐韓愈《盆池五首》之一:“老翁真箇似童兒,汲水埋盆作小池。”➋用在量词“些(儿)”后面,相当于“的"。五代李煜《一斛珠》:“晚妝初過,沈檀輕注些兒箇。”➌加在时间词后。宋蘇軾《蝶戀花》:“苦被多情相折挫。病緒厭厭,渾似年時箇。”➍与动词或短语结合构成名词性词组充当谓语。元關漢卿《寶娥寃》第四折:“當日問官要打俺婆婆,我怕她年老受刑不起,因此喒認做藥死公公,委實是屈招箇。”
4姓。《萬姓統譜•箇韻》:“箇氏,見《姓苑》。”
卷别正文・未集上
部首竹部
康熙筆画14画 部外 8画
《廣韻》:古賀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居賀切。《正韻》:古荷切,音吤──數也。
又,揚子《方言》:箇,枚也。〔郭註〕爲枚數也。《荀子・議兵篇》:負矢五十箇。
《集韻》亦作个、介,俗作個。
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44頁,第21字
反切古賀切
竹枚也。从竹固聲。
竹枚也。
竹梃自其徑直言之。竹枚自其圜圍言之。一枚謂之一箇也。《方言》曰:箇,枚也。
从竹。固聲。
古賀切。按古音在五部。
箇或作个。半竹也。
各本無。見於《六書故》所引唐本。按竝則爲竹。單則爲个。竹字象林立之形。一莖則一个也。《史記》。木千章。竹竿萬个。《正義》引《釋名》。竹曰个。木曰枚。今《釋名》佚此語。經傳多言个。《大射》、《士虞禮》、《特牲》饋《食禮》注皆云:个猶枚也。今俗或名枚曰個。音相近。又云:今俗言物數有云若干個者此讀。然經傳个多與介通用。《左氏》或云一个行李。或云一介行李。是一介猶一个也。介者,分也。分則有閒。閒一而巳。故以爲一枚之偁。《方言》曰:介特也是也。閒之外必㒳分。故曰介居二大國之閒。《月令》左介右介。是其義也。又按支下云:从手持半竹。卽个爲半竹之證。半者,物中分也。半竹者,一竹㒳分之也。各分其半。故引伸之曰左个右个。竹从二个者。謂竹易分也。分曰个。因之㮯者亦曰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