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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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8頁,第8字
反切徒紅切
男有辠曰奴,奴曰童,女曰妾。从䇂,省聲。
籒文童,中與中同从廿。廿,以爲古文疾字。
段玉裁注:「當作『古文以為疾字。』」
男有辠曰奴。奴曰童。女曰妾。
《女部》曰:奴婢皆古之辠人也。偁《周禮》其奴男子入于辠隷。女子入于春稾。
从䇂。重省聲。
徒紅切。九部。今人童僕字作僮。以此爲僮子字。葢《經典》皆漢以後所改。
籒文童。中與竊中同从廿。
句。
廿,
逗。
㠯爲古文疾字。
當作古文以爲疾字。廿本二十幷也。古文假爲疾字。此亦不同音之假借也。竊字下曰:廿,古文疾。則不言以爲。童從疾者,亦取有辠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