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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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十四下 位置第485頁,第11字
反切許救切
㹌也。象耳、頭、足厹地之形。古文嘼,下从厹。凡嘼之屬皆从嘼。
獸牲也。
《爾雅・釋文》引《字林》嘼㹌也。《說文》嘼牲也。今本《說文》作㹌也,乃後人以《字林》改《說文》耳。嘼牲二字連文。《禮記》、《左傳》皆云名子者不以畜牲是也。《牛部》㹌字下亦曰:嘼牲也。圈下曰:養嘼之閑。齅下曰:讀若嘼牲之嘼。今俗語多云畜牲。嘼今多用畜者,俗書叚借而然。《爾雅・釋獸・釋嘼》必異其名者,陸德明曰:嘼是嘼養之名。獸是毛蟲總號。故《釋嘼》惟論馬牛羊雞犬。《釋獸》通說百獸之名。按《尙書・武成》歸嘼,今作歸獸。二字不分久矣。凡畜養古作嘼養。
象耳,頭,足厹地之形。
象耳謂吅。象頭謂田。象足厹地謂古也。許救切。三部。凡六畜當用此音。今專讀丑六切。非也。
古文嘼下从厹。
謂古文作也。言此者,謂古文本从厹。象足蹂地。小篆雖易其形。特取整齊易書耳。故以古文之形釋小篆。
凡嘼之屬皆从嘼。